右手青衣提示您:看后求收藏(三五小说网www.hipsterdate.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按照后人对魏晋以来志怪小说里关于狗的分类,属异犬级别并被后人推崇的狗,陆机先生豢养的黄耳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存在。

这件事,不光是记录在了《晋书·列传第二十四·陆机》里,任昉的《述异记》和鲁迅的《古小说钩沉》都提到了这件事情。

先说陆机,这陆机可不是一般人,出身于江南的门阀大族吴郡陆氏,是孙吴时期丞相陆逊的孙子,大司马陆抗的儿子。后来,三国归晋之,先后被司马伦引为相国参军,受封关中侯,后被司马颖任为平原内史。在史上也是一个有名有姓的人物。

而且,陆机“少有奇才,文章冠世”,在他未出仕的时候,除了肯读书写字绘画以外,作为门阀士族的子弟,同样喜欢游山玩水,虽说“平流进取,坐至公卿”,在那个时代是陆机们的天然福利,但儒家教导的六艺,在陆机的身上一样都没有落下。

不过,也因为是在那个时代,游玩打猎也是门阀子弟的天然福利之一。像陆机这样的门阀子弟,猎犬自然也就成了他们这一类人相互比较的资本,谁有一条好狗,在人群里自然也就是大家点赞的对象。

在未去洛阳任职之前,陆机养了一条狗,取名叫黄耳。但从陆机给狗取的名字来看,这条狗应该是个花色的,估计就是两只耳朵是黄色的。

黄耳是怎么弄来的史书上没有说,或许是陆机自家畜养的田犬下的崽,或许是依附陆家的门客见陆机喜欢打猎,从乡下弄来一只赶山狗的幼崽送给了陆机。

反正在豢养的时候,这只狗就入了陆机的法眼。而且随着陆机的豢养,在众狗之中愈发是脱颖而出,陪着陆机打猎时不光是跑的快追的上猎物,而且还很机灵,能看得到主人的颜色,听得懂主人的话语。这样陆机更加的喜爱它。

据说,某次,陆机的朋友要借黄耳去打猎,陆机也同意了。哪知道这个朋友竟然将黄耳带到了三百里外的地方,不知道是朋友招待黄耳不周还是什么的,某次,朋友带着黄耳又出去打猎的时候,居然将黄耳弄丢了。

因为黄耳走丢了,陆机的朋友又专程赶过来向陆机道歉,哪知道到了陆机的住处,发现黄耳早早的就待在了陆机身边。等到朋友把事情说过之后,陆机这才知道,居然是黄耳丢下朋友自己沿着路跑回来的,算算时间,比朋友还早到了两三天。

陆机不由得大喜,对黄耳愈发的看重了。等到陆机去洛阳的时候,陆机把黄耳也带在了身边。一路上车行舟楫,黄耳的表现让陆机的名声更添了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其他类型推荐阅读 More+
实力演员上综艺后放飞自我了

实力演员上综艺后放飞自我了

pppocky
原名《[娱乐圈]十年》爱他的第十年,沈南乔来到了他的世界。在原本的世界看他发光,看他恋爱,来了这个世界后沈南乔以为不过是近一点看他发光看他恋爱,能像朋友一样提前听到他的新歌,听他讲恋爱中的问题已经很满
其他 连载 7万字
女魔王

女魔王

绝仁弃义
自由的作者写的自由的玛丽苏背景设定还是有暗黑元素但我一直往轻松玛丽苏写,而且一不小心写得有一点清水(囧)。五个男主女主,结局我也没想好,就我怎么高兴怎么来了。不能接受踩雷的朋友我们就此别过。如果喜欢请给我留言。他们告诉我,我是真魔选中的魔王,拥有可与圣子匹敌的无限强大魔力。他们又告诉我,我在上一次对人间的战争中落败,身受重伤,战力已成全魔界最弱。他们最后告诉我,虽然我是最弱,但我的魔力还是最强,而
其他 连载 48万字
男朋友是精神体捡回来的

男朋友是精神体捡回来的

我要停谷
【持续性日3,偶尔性加更】【正文第三人称】我是樱井柊,立海大网球部一员,目标建立第一网球俱乐部,目前最大的敌人是隔壁的迹部。我的精神体萨摩耶和我都有一个乐趣,就是捡路边虚弱的人和动物回家。我捡的都是为
其他 连载 1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