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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刀入鞘,姜简任由菊花青带着自己前冲了三十步,然后缓缓拨转马头。

不必去看这一刀的结果,类似的招数,他用裹着毡子的大横刀,在受降城内的演武场上,跟不同的人练习过上百次,已经熟到凭借刀柄处传回来的反作用力,就能判断出自己砍到了什么位置。

也没有太多的激动与喜悦,类似的复仇场景,在他的梦里也出现了很多次。这一刻,只是将梦想的一部分变成了现实。

“好刀法!”吴良才挂槊于马鞍之下,用力抚掌。四周围的大唐健儿们,也毫不吝啬的将赞誉送了出来,“精彩!”“好刀法!”“好一个快马金刀姜少郎!”

姜简被夸得脸色微红,笑着向大伙拱手。刚刚随吴黑闼一道抵达战场的轻甲骑兵们,策马从他们身边疾冲而过,向逃往山谷深处的戈契希尔匪徒残部展开了追杀,力争不放走其中任何一个。

这群匪徒不是真正的马贼,而是大食军队中的精锐斥候。哪怕相隔数千里,无法将这边大唐的虚实送回其母国,流落在草原上,他们肯定也不会找个愿意收留自己的部落自食其力。

他们只要缓过元气来,要么会利用所掌握的杀人本事,继续为非作歹。要么会被某些野心勃勃的家伙所用,成为对方麾下的得力爪牙。所以,尽快送他们去见他的神,才是正理。

“前锋队,全部停下来,向我靠拢!”策马上前拍了拍姜简的肩膀,吴良才从背后拔出一根角旗,举在半空中奋力摇摆,“追杀残匪的事情,交给其他弟兄。”

“知道了!”所有身披明光铠的弟兄,齐声答应,随即纷纷带住了坐骑。

明光铠的优点和缺点都非常突出。能为穿戴者提供强悍的防护力,却在同时也极大地增加了穿戴者和战马的负担。

刚才的战斗虽然只持续了一炷香时间,却已经让大部分战马的身上都见了汗。前锋队继续去追杀残敌,速度未必赶得上后者的逃窜速度不说,对战马的身体也会有不利影响。

“向我靠拢,然后跟我一起等待侯爷的调遣。”吴良才又挥一下令旗,然后放下手臂,左顾右盼。发现弟兄们重新集合起来,还需要一点儿时间,他快速将目光转向姜简,比画着询问,“刚才那一招拧身反腕挥刀后扫,是你家传的本事么?以前看你使过很多次,却没想到杀敌的效果这么好!”

“不是,我父亲只教过我一些打熬身体的基本招数。”姜简心中微微一痛,然后笑着回应,“没等我长大,他就阵亡在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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